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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行政区实行出租房新规

首都行政区住宅租赁新法律已生效,其中包括禁止无理由驱逐租客和房东竞价出租房屋等。首都行政区现已成为澳洲首个禁止以无正当理由终止租约的司法管辖区。

禁止无理由驱逐租客的禁令已于4月1日生效,这意味着房东不能终止租客的租约,除非他们提供合法的理由。

这项对1997年《住宅租赁法》的修改,也将防止房东或房地产中介要求潜在租客支付超过出租房广告上标明的租金。

禁止房东无理由驱逐租客,是为了加强堪培拉租房者的权利和安全。按照以前的法律,房东可在租约终止日期前至少26周,无理由向租客发出搬家通知。

而根据新法律,终止租约的正当理由包括:如果房东打算入住出租房,或让亲友搬进来,或者房东需要将出租房用于非居住目的,如开办企业。如果房东打算卖房,或者租客对房东有威胁、骚扰、恐吓或辱骂行为,房东也可以终止租约。

如果租客认为终止租约不合适,仍可通过首都行政区民事与行政法庭(ACAT)对驱逐提出质疑。

《住宅租赁法》的另一个重大变化是禁止房东和中介鼓励或要求进行租金竞价。新法律规定,房东和中介要求租客支付超出租房广告的租金,严格意义上被视为违法行为,个人最高罚金800澳元,企业最高可被罚4050澳元。

但租金竞价禁令不针对租客,如果租客自愿加价是被允许的。

新法律允许租客种植水果、蔬菜、花卉、草本植物和高度不超过2米的灌木,前提是不需要移除现有的花园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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